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扎实推进开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云南省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电瓶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电瓶车、蓄电池产品质量检查。
根据省局情况通报中检验发现的两款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1.生产厂商:浙江超威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商标:超威,规格型号:6-DZF6-DZF-20.572V20.5Ah,生产日期:2024-03-15;2.生产厂商: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商标:汇派,规格型号:6-DZF-22,生产日期:2024-04-01)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有销售上述两款检验不合格的铅酸电池产品。
督促电瓶车销售、维修单位加强管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内容,严格检查是不是存在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池等问题,彻底治理销售环节拆装改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围绕电瓶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各辖区执法人员对各电瓶车、电池销售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户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销售的电动车电池是否标注警示标识、产品的名字、厂名厂址、执行标准、说明书、合格证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单位利用废旧电池组装以旧充新产品,无厂名厂址或假冒、伪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产品等违法行为。
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各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电瓶车相关法规进行现场讲解,督促各经营户严格落实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与台账登记,严把进货关,确保电瓶车电池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也提前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用充电器试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26号)进行宣传普法,要求各经营者加强学习,提前适应政策的变化,以便更好地规范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电瓶车经营户28家次,维修店2家次,暂未发现不合格违法违规产品。
下一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抓好电动车及配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守牢电动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的安全底线,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将加强对消费的人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来源:景洪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