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机制造 (C38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C3811)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的产品包括多个系列 型号的发电机组、方舱电站、拖车电站、特种电源车 和铝-空电站等,同时公司还从事特种车辆及特种方舱 的设计、加工制造业务。
1、主要业务、产品或服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 包括多个系列型号的发电机组、方舱电站、拖车电站、特种电源车和铝-空电站等,同时公 司还从事特种车辆及特种方舱的设计、加工制造业务。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业务未涉及新能源整车及其动力电池制造、电动自行车及 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轻型车制造等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和应用领域等如下: 序 产品 应用领 功率 示例图 产品特点 号 名称 域 1、发电机组符合行业、国家相 关标准的要求; 军工、通 2、高压发电机组输出电压高, 信、电 发电 0.5kW- 输出电流小,动力传输过程功率 力、交通 1 机组 3000kW 损失小,适用于远距离输送; 运输、高 3、发电机励磁系统能使机组在 层建筑 承受突 加、突减负载时,电压波 等领域。 动小、稳态恢复快;
1、发电机组符合行业、国家相 关标准的要求; 2、高压发电机组输出电压高, 输出电流小,动力传输过程功率 损失小,适用于远距离输送; 3、发电机励磁系统能使机组在 承受突 加、突减负载时,电压波 动小、稳态恢复快;
4、低电抗设计,在非线性负载 下的波形失真极小,起动电动机 能力强; 5、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 功能,具备RS485/RS232通讯功 能。
1、电站性能具备发电机组的共 有先进性、专项技术性能和特殊 属性要求; 2、方舱按军用标准制作,尺寸 系列按电站功率匹配,型号齐 全; 3、散热通风、降噪一体化设计, 环境适应能力强,特别适用于野 外条件使用; 4、优良的人机环工程设计,人 机界面友好,方便操作、维修及 保养; 5、方舱电站系统叉装、起吊、 搬运方便,适应于多模式运输, 编配模式多样。
1、电站性能具备发电机组的共 有先进性、专项技术性能和特殊 属性要求; 2、采用单轴或双轴挂车底盘, 新型悬架系统,行驶安全稳定, 牵引机动性好,符合军用越野要 求; 3、采用衍架结构,框架整体承 载,自重轻,满足各型机组的承 载需求; 4、挂车电气系统、轮胎按照标 准匹配,通用性高,操作维修方 便; 5、整车设计理念先进,配置灵 活多样,造型美观。
1、电站性能具备发电机组的共 有先进性、专项技术性能和特殊 属性要求; 2、采用公告目录底盘或军用型 谱底盘改装,通用性好;优良的 人机环工程设计,布局合理、操 作方便; 3、低噪音技术应用,满足城市 噪声环保要求; 4、配套完善,精工制作,外形 美观。
1、比能量高,其比能量理论上 可高达 8100Wh/kg;属发电电 源,避免了蓄电池的内漏电、过 充电和过放电,电池记忆性等问 题; 2、能量转化率高,与常规火力 发电不同,它不受卡诺循环限 制,能量转化效率可达 50%~ 60%,能量损失小,远高于柴油 机; 3、红外辐射低,其运行最高温 度低于 60℃,可解决传统电站 的红外特征问题; 4、工作安静、无噪声,放电是 一个化学反应过程,没有燃烧和 机械运动过程,属于静默电源; 5、安全性高,不易燃、不易爆、 高安全,运输、携带、使用方便; 可长时储存、免维护。
军工领 域:航 空、航 天、潜 艇、水下 潜航器、 无人飞 行器、无 人战车 等。
1、特种车辆系列主要包括应急 通讯指挥车、应急抢修救援车、 光源车、充电车、作业属具车、 野战工程作业车、住宿办公车 等。 2、改装车辆符合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QC/T 252-1998《专用汽车定型 试验规程》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军工领 域:陆 军、海 军、火箭 军、后勤 保障部、 武警部 队等装 备配套、 活动保 障。
1、方舱型谱齐全,包括机械、 电子、扩展、货运等不同用途方 舱; 2、可提供各种特殊用途方舱及 各类异型方舱,满足市场差异化 需求; 3、标准方舱外形规范,满足军 用型谱要求,符合系列化、通用 化要求; 4、采用硬质聚氨酯或芳纶蜂窝 的复合夹芯大板结构,轻量化设 计,载 荷比高; 5、制作工艺优良,绝热密封效 果好,具有优良的保温和隔音降 噪品质; 6、采用独特技术,可实现电磁 屏蔽、防红外及雷达侦测,具有 一定的抗毁伤性能;
军工领 域:陆 军、海 军、火箭 军、后勤 保障部、 武警部 队等装 备配套、 活动保 障。
7、不同的安装使用方式,可配 套挂车、运输车和军用越野汽 车,组装灵活。
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参与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商业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一般的销售流程为:公 司营销中心通过招标网站、展会、点对点拜访等渠道获取客户需求信息,并及时跟进获取客 户采购信息,形成技术方案,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报价或者竞标,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 销售合同,按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并向客户交付产品。 4、公司属于军工企业,已取得涉军业务所需资质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多个系列型号的发电 机组、方舱电站、拖车电站、特种电源车和铝-空电站等,同时公司还从事特种车辆及特种 方舱的设计、加工制造业务。公司为涉军企事业单位,属于军工企业,截至本说明书出具之 日,公司持有涉军业务所需资质。 5、本次发行符合涉军相关的审批、信息披露等要求,符合《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 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要求 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 法》第五条规定,涉军企事业单位实施以下重组行为,须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一)涉军企事业单位及其控股涉军公司发生的合并、分立、清算注销; (二)导致涉军企业实际控制人地位发生变化(含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变更)的增资扩股、 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处置(含减资退出、在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等行为; (三)收购军工资产、以军工资产对外投资、军工资产对外转让(置换)等; (四)其他重大涉军重组行为。 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军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及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规定的资本运作行为,按本办法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涉及国 家秘密的财务信息,或者可能间接推断出国家秘密的财务信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披露 时应当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按照《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
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脱密处理;对于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经脱密处理后仍然存在泄露国 家秘密风险的财务信息,军工企业应当依照《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者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 鉴于本次发行不属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 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本运作行为,亦不存在涉及国家秘密的财务信息,本次发行无需 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亦无需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本次发行 符合《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 监管要求。 6、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 受到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是否需要就本次发行履行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程序,是否合乎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要求。 (1)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合法合规,不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 业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目前拥有的经营资质方面的证书如下所示: 序 公司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核发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号 称 河南省科学技术 佛光发 高新技术 GR202141002 厅、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10 1 三年 电 企业证书 566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 月28日 省税务局 佛光发 企业名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 2024年2 至2029年 2 0908c 电 代号证书 中心 月28日 5月5日 世界制造 佛光发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 2024年2 至2029年 3 厂识别代 2237c 电 中心 月29日 5月5日 号证书 佛光发 实验室认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2022年6 至2025年 4 CNASL12623 电 可证书 认可委员会 月29日 9月25日 中国国家 佛光发 强制性产 2022年9 至2027年 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 品认证证 50791 月22日 2月20日 书 6 佛光发 排污许可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 至2027年
管部门的监管政策要求 公司涉军相关的审批、信息披露等要求,参见本小节之“5、本次发行符合涉军相关的 审批、信息披露等要求,符合《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 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无需履行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程序, 合乎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要求。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 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注: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审计过程中,对公司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部分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调整事项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资产总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33,114.99万元、121,274.16万元和 99,558.16万
元。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11,840.82万元,下降 8.90%。主要原因为货币 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减少:公司 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 6,242.88万元,下降 19.27%,主要系公司 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度有所下降;2023年 客户回款导致应收账款减少;2023年军品交付验收导致存货减少。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资产总额较 2023年末减少 21,716.00万元,下降 17.91%。主 要原因为货币资金和存货减少:2024年上半年供应商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以货币资金减 少 15,450.24万元,下降 59.08%;同时 2023年年末已交付未验收的产品在 2024年上半年验 收并结转成本致存货减少。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2,035.14万元、7,591.49万元和 14,550.12万元。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4,443.65万元,下降 36.92%,主要为 2023年度客 户回款较多;2024年 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23年末增加 6,958.63万元,增长 91.66%,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 (3)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659.34万元、606.54万元和 650.74万元,各期末 预付账款余额变动较小。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 59,503.68万元、50,396.53万元和 36,360.11万元。 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减少 9,107.14万元,下降 15.31%,主要系军品集中交付 验收;2024年 6月末,公司存货较 2023年末减少 14,036.43万元,下降 27.85%,主要系期 初已交付未验收的产品在 2024年上半年验收并结转成本。 (5)负债总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16,740.40万元、97,394.78万元和 74,782.01万元。
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19,345.62万元,下降 16.57%,主要原因为合 同负债、短期借款减少: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军方客户的预收款,2023年度受军方客户集 中调拨及交付验收计划影响致合同负债减少 16,208.69万元,下降 28.25%;2023年度公司 偿还短期借款致年末短期借款减少 4,505.78万元。 2024年 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23年末减少 22,612.77万元,下降 23.22%,主要原 因为合同负债、应付票据减少:2024年上半年预收款客户涉及的项目在本期确认收入,合 同负债减少 14,890.45万元,下降 36.18%;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供应商货款的应付票据在 2024年上半年票据到期兑付,所以应付票据减少 9,297.69万元,下降 60.37%。 (6)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27,420.73万元、27,996.34万元和 28,151.14万元, 各期末变动较小。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分别为 16,374.59万元、23,879.38万 元和 24,776.1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1.55元/股、2.27元/股、 2.35元/股。 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7,504.80万元,增长 45.83%,2024年 6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较 2023年末增加 896.77万元, 主要系公司经营盈利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无变化,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随公司净资产金额变动而相应变动。 (8)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7.70%、80.31%和 75.11%,呈递减趋势,主要 系公司合同负债减少。 (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7、0.98和 0.98,速动比率分别为 0.42、0.40
和 0.41,各期末基本持平。 二、与利润表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696.66万元、60,372.74万元和 34,682.53万元。 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增加 24,676.08万元,增长 69.13%;2024年 1月-6月 较上年同期增加 3,264.21万元,增长 10.39%。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 2022年度受军方系统配套采 购及调拨计划和客观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 2022年度军工领域收入基数较低,2023 年公司的经营活动逐渐恢复正常,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99.58万元、6,269.57万元和 2,793.9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2年度增加 8,469.15万元,主要原因 为 2023年度收入较 2022年度大幅增长所致。2024年 1月-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1,410.43万元,主要原因为 2024年 1-6月公司毛利率较低的民品收 入占比较高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3)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16.20%、21.90%和 18.99%。2023年度公司毛利率较 2022年度增加了5.7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2023年度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军品收入占比较高, 毛利率有所增长。 2024年 1月-6月,公司毛利率较 2023年度下降 2.9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 2024年 1 月-6月毛利率相对较低的民品收入占比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 (4)每股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0.21元/股、0.59元/股和 0.27元/股。公司 2023年度
每股收益较 2022年度增加了 0.80元/股,主要原因为 2022年收入基数较低,净利润为负, 每股收益为负,2023年度收入大幅增长且毛利贡献较高的军品收入占比较大,所以公司每 股收益增加;2024年 1月-6月每股收益较 2023年度下降,主要为 2024年 1月-6月民品收 入占比上升导致利润有所下降,所以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分别为-12.53%、32.12%和 11.19%。2023年度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 2022年度增 加了 44.65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三、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398.73万元、6,576.78万元 和-9,222.55万元。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2年度减少 11,821.95 万元,下降 64.25%,主要原因为受军方客户结算方式影响,公司军工领域部分客户会根据 合同约定的节点在签订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部分货款,2023年度公司军工领域预收 的客户货款减少。 (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5元/股、0.62元/股、-0.88 元/股,公司报告期内股本无变化,该变动趋势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一 致。 (3)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95、5.42和 2.75。公司 2023年度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 2022年度增加 2.47,增长 83.73%,主要原因为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年增长 幅度较大,增长 69.13%,同时 2023年客户回款较多,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较 2022 年 12月 31日减少 36.92%。
(4)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63、0.81和 0.61。公司 2023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22年度增加 0.18,增长 29.11%,主要原因为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大幅增长导 致营业成本增加,同时 2023年 12月 31日存货较 2022年 12月 31日减少 15.31%。
为了保持公司业务持续稳步增长,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本次股票发 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长期发展。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约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同等条件下, 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这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明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在册股 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这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这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议案明 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这次发行的股票不享有 优先认购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现有股东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共 2名,为雷红红和郑州天健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 发行对象基本信息如下: (1) 雷红红 姓名 雷红红 国家或地区 中国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70年 6月 15日 是否拥有境外 否 居留权 学历 大专 任职情况 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 EMBA。1990年 9月至 1995年 9月, 任河南省体育服务中心员工;1995年 9月至 2022年 3月历任郑州佛光发 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 9月至 2011年 1月, 任北京世纪康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 12月至 2022年 4月,任 郑州创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4年 2月至 2019年 5月,任郑 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 9月至 2023年 6月,任北京世纪 花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 6月至今任北京世纪花 职业经历 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 3月至 2020年 8月,任北京铝 空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21年 3月,任北 京雷神金刚变形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至 2021年 3月,任砺 剑神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8月至今,任洛阳储变电系 统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 12月至今,任佛光装备制造(洛阳)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 3月至今担任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 郑州天健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 EMBA。1990年 9月至 1995年 9月, 任河南省体育服务中心员工;1995年 9月至 2022年 3月历任郑州佛光发 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 9月至 2011年 1月, 任北京世纪康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 12月至 2022年 4月,任 郑州创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4年 2月至 2019年 5月,任郑 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 9月至 2023年 6月,任北京世纪 花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 6月至今任北京世纪花 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 3月至 2020年 8月,任北京铝 空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21年 3月,任北 京雷神金刚变形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至 2021年 3月,任砺 剑神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 8月至今,任洛阳储变电系 统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 12月至今,任佛光装备制造(洛阳)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 3月至今担任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71544;登记时间: 2020-11-25)
2、投资者适当性 (1)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经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 平台”()、“全国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等相关网站,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 对象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 指引》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二十四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2)不属于持股平台 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持股平台的情形。 (3)不存在股权代持 本次发行对象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相应出资资金为其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相 关股份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持有发行方 股份的情形。 (4)发行对象存在私募投资基金 郑州天健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 SAET69,其管理人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登记编号为:P1071544。 (5)不存在境外投资者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境外投资者。 公司已明确发行对象范围,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 关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
3、发行对象与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对象雷红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红红与张钧为夫妻关系,并担任郑 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除此之外,发行对象与挂牌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的股权代持情形,本次定向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发行对象是不是真的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发行对象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代他人认购公司股份的情形。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011297号《审 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2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5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35元,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 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不低于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 资产。 (2)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自挂牌以来,没有二级交易记录,因此本次定 向发行不参考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 (3)前次发行价格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进行过股票定向发行,无前次发行价格作为参考。 (4)报告期内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共进行过1次权益分派: 报告期内权益分派为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 毕,这次发行价格已考虑上述权益分派的因素。 (5)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电源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公 开转让说明书》,目前与公司在产品形态、客户群体与业务模式较为相似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包括泰豪科技(600590)、科泰电源(300153)和首帆动力(832266)。截至2024年7月末,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数据如下: 公司名称 代码 市盈率 日期泰豪科技600590 55.86 2024/7/31科泰电源300153 58.01 2024/7/31 首帆动力 832266 13.64 2024/7/31
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公司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 行价格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