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批阅项目设定行政答应的决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与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用车船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74号)、《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用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轿车产品技能方面的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与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轿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方针的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与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轿车产品技能方面的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答应的《路途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第353批)、《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引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赞同的《享用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运用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二批)予以公告。
享用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运用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doc
《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引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2批)车型主要参数.pdf